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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時間:2021-12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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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院師生及社會各界人士:
校歌作為學院的重要文化標識,以藝術形式表達全院師生員工的共同理想和精神風貌,是校園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學院精神和文化的載體。為落實學院“133”發(fā)展戰(zhàn)略實施,進一步完善校園標識系統(tǒng),加強校園文化建設,提升校園文化內涵,推動學院高質量發(fā)展,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南充文化旅游職業(yè)學院校歌,有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內容
南充文化旅游職業(yè)學院校歌詞曲、單歌詞或曲譜。
二、征集對象
全院師生及關心支持我院建設發(fā)展的社會各界人士。
三、征集時間
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至本公告規(guī)定截止時間止(以發(fā)送時間、郵戳、交送時間為準)。
四、征集要求
1、歌詞要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簡潔精練,通俗易懂,能反映辦學理念,與校訓精神一致,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,充分體現文旅人昂揚向上的氣度和胸懷,意境高雅、篇幅適中、朗朗上口,易于傳唱,具有藝術感染力和表現力,富有人文精神和情懷,展現全院師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,抒發(fā)對學院的熱愛、對美好未來的向往和祝愿。
2、曲譜要旋律優(yōu)美動人,節(jié)奏流暢明快,能充分體現積極、昂揚、向上的氣概;可為簡譜或五線譜,并附音樂小樣。
3、詞曲須符合齊唱、合唱的形式要求。歌詞、歌名可附釋文或說明(包括創(chuàng)作思想、創(chuàng)意說明、相關注解等)。
4、歌曲長度3—5分鐘。
5、創(chuàng)作人可投送完整詞曲作品,也可單獨投送歌詞或曲譜參加單項征集。
6、作品須為未公開發(fā)表過的作品,涉及抄襲、借用等侵權行為均由作者本人承擔責任。
五、投稿要求
(一)投稿請注明“南充文化旅游職業(yè)學院校歌征集+單位(部門)+姓名+教職員工/學生/社會人士”字樣。
(二)投稿統(tǒng)一用word文檔(校歌曲子可附MP3格式版本),其中,word文檔頁邊距上下左右均為2.5cm,標題為方正小標宋簡體二號字加粗,正文為方正仿宋簡體三號字加粗,正文首行縮進2字符,段前段后間距0.5行,1.5倍行距,頁碼為Times New Roman居中三號字,頁碼樣式為“第1頁 共X頁”,頁腳底端距離2.0cm。
(三)文檔可用電子郵件形式發(fā)送至ncwlzyxtb@163.com,也可用A4紙工整謄寫或打印,直接送到或郵寄至:四川省南充市閬中市河溪街道河東大道107號南充文化旅游職業(yè)學院黨委宣傳統(tǒng)戰(zhàn)部(郵編637400),聯系人:楊老師,聯系電話:17308173991,請在信封右上角注明“校歌征集”字樣。
(四)文稿最后須注明作者真實姓名、聯系電話、通訊地址、電子郵箱詳細聯系方式。
六、時間和流程安排
(一)啟動
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啟動,歌詞征集自啟動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,歌曲征集至2022年3月31日。
(二)公開征集階段
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。
(三)評選階段
歌詞評選時間為2022年4月,歌曲評選時間為2022年5月。
(四)審定階段
(五)公布階段
2022年7月公布結果。
七、評選辦法
學院將組織評審組,對所有征集作品統(tǒng)一評審。評選結果將在南充文化旅游職業(yè)學院官方網站、官方微信公眾號上公布。
八、獎勵辦法
(一)等級設置及獎勵辦法
1. 設最佳歌詞創(chuàng)作和最佳曲譜獎各1名,并被錄用,獎金各1萬元。
2. 設入圍獎各3名,獎金各2000元。
(二)以上獎金為稅前所得。
(三)所有獲獎作品頒發(fā)證書。
(四)如征集作品不能滿足征集要求,最佳歌詞創(chuàng)作和最佳曲譜獎均可空缺。作品一經錄用,作品和第一作者信息將載入校史,于校史館長期保存。
九、注意事項
(一)參加本次校歌征集的投稿人均被視為承認本公告的所有條款,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南充文化旅游職業(yè)學院所有。
(二)更多學院背景資料可登陸南充文化旅游職業(yè)學院網站(https://www.ncvcct.com/)了解。
(三)應征者可個人投稿,也可團隊投稿,每位投稿人投稿數量不限,團隊人員不得超過8人。院屬各系部(部門)可在本單位內開展相關主題活動,經初選后以單位名義投稿。
(四)投稿人須保證作品的原創(chuàng)性,須對作品享有著作權,不得對他人受知識產權法保護的文本構成侵權,不得違反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不得抄襲他人作品,不得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。因作品引發(fā)的涉及抄襲等侵犯著作權等行為,學院有權取消其應征資格,一切法律責任由投稿人承擔。
(五)作品一經采用(包括部分采用),其著作權、修改權和使用權歸南充文化旅游職業(yè)學院所有。
(六)允許個人或集體同時投稿多個類項方案。來稿無論采用與否,均不退還,投稿人應自留底稿。
(七)學院將獲獎作品的獎金,全額支付給投稿人(集體投稿時,全額支付給排名第一的投稿人)。
(八)整個征集時段將視征集活動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。
(九)我院法律顧問將全程參與本次征集活動。
(十)本次征集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南充文化旅游職業(yè)學院所有。
熱烈歡迎全院廣大師生及社會各界人士展示才華,踴躍投稿。
中共南充文化旅游職業(yè)學院委員會
宣傳統(tǒng)戰(zhàn)部???????
二0二一年十二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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